第四十一章 隐族三定律-《皇子请三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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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听到这三条定律就瞬间明白了。
第一定律很好理解,那就是即使不像星曦这样极端的例子,即使是两个相对温和的隐族如果通婚,其血脉之力也会冲突,因为在长期的演变下,每一种血脉之力本质上已经是纯粹相斥的了。
那样的话,不同隐族之间看待彼此几乎就像看待异类一样,几乎永远不会有和解的可能。
而第二定律则判定了隐族与凡人之间的区别,首先,虽然隐族可以和凡人通婚,但是通婚会削弱自己的血脉力量,乃至于会让这种血脉之力消失。
那样的话,会产生两个后果,第一个后果就是所有的隐族都会极力避免自己的族人和凡人通婚,而将自己视作地上神灵的人上人。
而第二个后果,那就是如果有一个隐族在战争中战败,他们的下场又会是什么?
答案很简单,肉体消灭或许会比较残忍。
但是强迫他们和凡人通婚诞下后代,就可以一劳永逸地从根本上抹杀掉这个隐族的存在。
也就是为什么百族之战的最后,一个个隐族在战败之后,就会在历史上彻底抹去。
如果是这种情况,那所有人都是背水一战,那肯定打的连脑花子都出来了,如果黄金人类不加以调停的话,那么真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。
至于第三定律,则会导致族群之内也会出现一定的分级,血统更高的会倾向于和同样高血统的人繁育后代,而那些血统相对较低的存在,也可以依靠那微乎其微地概率,来通过让上帝掷骰子来改变自己后代的血统之力。
这大概也是斯特皇族序列存在的雏形。
而自己作为正经的斯特皇族,其血脉之力肯定是有保证的,就算不是最高的那一级别,也会是次高的。
而曦彻很快就想到了下一层。
他看向曦溪:“这样说的话,星曦她违反了隐族第一定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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